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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

服务背景

2010年9月1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正式实施节能审查制度。


2016年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节能审查,是指国家节能审查机关根据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情况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的行为。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需要进行节能评估,编制节能报告。

服务简介

固定资产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报告提到国家节能审查机关进行节能审查,获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分析评价依据;项目建设方案的节能分析和比选,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用能工艺、用能设备和能源计量器具等方面;选取节能效果好、技术经济可行的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项目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效率等方面的分析;对所在地完成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目标、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的影响等方面的分析评价。

服务价值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基础,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使项目符合相关节能法规、标准要求。

适用对象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服务流程

赛宝优势

赛宝认证中心秉承绿色发展的理念,立足于节能环保、低碳减排、循环经济领域,按照“支撑政府的智库服务行业的平台”的定位,协助政府机构、企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能源资源节约,已发展成为政府和行业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知名权威机构,成为国内第三方机构在绿色发展领域的倡导者和领跑者。

典型客户

赛宝认证中心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为多个工业企业生产线扩建项目以及学校扩建项目出具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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