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 新闻 > 详情 关于不接受部分国家的企业申请带ANNB标志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05 根据ANAB认可规则,不接受位于下列国家的企业申请带ANAB认可标志的认证,也不得在认证证书上包括位于下列国家的现场:叙利亚、伊朗、朝鲜、阿富汗、伊拉克、巴基斯坦、古巴。 上一篇:赛宝认证中心成功举办IT治理标准工作会议及IT治理通用要求第二次标准征求意见会 下一篇:赛宝认证中心荣获“2013年中国软件行业卓越服务提供商”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