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G移动用户终端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
各相关认证企业:
依据国家认监委2020年第20号公告《认监委关于明确5G移动用户终端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公告》,5G移动用户终端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现将5G移动用户终端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执行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 自认监委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8月28日)起,对于5G移动用户终端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时,认证依据标准应增加YD/T2583.18-2019《蜂窝式移动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8部分:5G用户设备和辅助设备》(以下简称YD/T2583.18),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具认证证书。
二、 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但认证依据标准未包含YD/T2583.18的5G移动用户终端,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尽快提出依据YD/T2583.18的补充检测申请,检测合格后,颁发相应标准认证证书。证书补测转换工作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未按规定日期完成证书转换的认证证书,将予以注销。
三、 认监委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