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子信息联合会关于征集2019年度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的通知
粤电联秘函〔2019〕4号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电子信息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于2017年9月获得国家标准委团体标准制定资格,并积极开展团体标准化相关活动,2018年先后成功发布了《铁路接发列车仿真实训系统》、《电子信息企业产品可追溯性管理信息化要求》等多项团体标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最新文件要求,保证联合会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有序进行,完善广东省电子信息行业标准体系,满足市场发展创新需求,根据《广东省电子信息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联合会决定开展2019年度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范围
团体标准制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申报联合会团体标准项目应当紧密围绕电子信息行业及相关行业发展需求,重点申报行业急需的标准,及时填补国家、行业标准空白,促进中国电子信息行业健康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标准选题应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对技术成熟、基础工作扎实、技术文件较完善的标准可优先立项,进入快速制定程序。
(二)申请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标准要有广泛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三)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由提出立项申请单位负责筹措。
(四)每个标准项目的制定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三、提案提出原则
(一)由3家及以上单位联名提出团体标准提案;
(二)协会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提出团体标准提案;
(三)受相关政府部门委托提出团体标准提案。
四、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材料
《广东省电子信息联合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一)
《广东省电子信息联合会团体标准申报说明》(附件二)
(二)申报程序
团体标准提出单位提交立项申请书和申报说明纸质盖章材料各1份,同时提供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若已有标准草案及其相关论证材料应一并报送。
标准立项申报为联合会日常工作,团体标准提出单位可随时向联合会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联合会秘书处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审查并给出是否批准立项的结论。
五、联系方式
单 位:广东省电子信息联合会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
联 系 人:王朝阳
联系电话:020-89334832,18122137678
邮 箱:lhh@gitif.com.cn
六、附件
广东省电子信息联合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