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标准化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中国电子联合会已成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开始起草相关团体标准和行业规范。在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正式发布前,为指导资质认定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电子联合会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发布,自2015年7月1日起实行。详细内容参见http://www.citif.org.cn/gzdt/5a79a0314a954199014e434d1a2942b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