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子信息联合会《电子信息企业产品可追溯性管理信息化要求》团体标准顺利通过审查
2018年12月7日,广东省电子信息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组织制定的《电子信息企业产品可追溯性管理信息化要求》团体标准审查会议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顺利召开,来自广东省电子技术研究所、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广州市标准化促进会等单位的5位审查组专家,以及该项团体标准编写组多位代表和联合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联合会王吉昌副秘书长出席并主持了会议,对审查组专家和领导前来参会表示衷心感谢,对编写组半年以来的工作成果表示肯定,同时强调了《电子信息企业产品可追溯性管理信息化要求》团体标准的重要性,并对未来标准的应用和升级提出了新希望。该项团体标准主编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徐新兵对标准编写的整体情况进行了汇报,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李旭波主任对有关内容进行了补充。
会议推选广东省电子技术研究所杨成胡所长担任审查组组长,杨成胡所长对标准的审查范围和要求做了简要说明。审查组专家认真听取了标准编写组对标准起草和编制情况的汇报,严格审阅了标准送审稿和编制说明,详细讨论了标准的名称、框架、适用范围以及文本的规范性问题。审查组专家逐条逐项认真审查,对标准结构和内容进行了充分质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修改意见,经过近3个小时的热烈讨论,审查组专家一致认为《电子信息企业产品可追溯性管理信息化要求》团体标准制定过程符合《广东省电子信息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适用于电子信息企业有可追溯要求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产品实现有效和高效地追溯。
最后进行现场投票,审查组专家一致同意《电子信息企业产品可追溯性管理信息化要求》团体标准送审稿通过审查,并要求标准编写组根据会上专家修改意见完善标准,尽快报批。